关于我们
史律师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注册律师,纽约州注册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芝加哥律师协会和纽约州律师协会会员。史律师毕业于芝加哥肯特法学院 获得法学博士(J.D.)及硕士学位(L.L.M.), 及中国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在开始独立执业之前,史律师供职于芝加哥主流商业及移民律师事务所。并在商业移民,雇佣及投资移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世界各地各类移民人士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她主要提供雇佣移民及商业投资移民的法律服务。她的客户包括投资人,世界500强公司,大学,社会艺术团体,及创业科技公司。此外,她担任在美国的非营利性移民组织中国高科技高学历专业人才合法移民协会的理事会成员及移民法律咨询主要委员。史律师协助多个EB5项目及区域中心进行法律架构合规审查,并协助中国投资人的移民递件(I-526) 绿卡条件去除申请(I-829)及"资金来源"的准备及证明过程。史律师多次成功解决并推翻了移民局对复杂EB5项目的项目融资架构和投资人的资金来源等方面的补充材料及倾向性拒签的通知。因为她在EB5方面的大量实战经验,史律师曾多次被区域中心及投资方邀请为EB5投资及法律要求的主讲人。

史律师参与了代表民间专业团体与USCIS(美国移民与公民服务局)在华盛顿移民局总部的会面及谈判,着重解决中国高学历技术移民的绿卡冗长的排期等待及移民申请过程及受害追诉的不透明等行政性问题,在改革移民法律道漫漫而修远的条件下另辟蹊径通过实现移民局及相关执法机构的行政改革来解决现实问题。并在担任理事期间与原国会会员及美国企业参与及领导游说美国国会及参议院修改商业及投资移民改革立法的过程。并发起游说美国国务院主管移民及法律的分委会成员及国会议员Michael Honda, Sheila Jackson-Lee,Zoe Lofgren, David Wu. 在共同的努力下促成了国会议员Lofgren的法律"重新计算签证名额"议案 (H.R.5882)提出并获得其他国会议员的共同支持。此议案后被纽约州参议员Gillibrand (陆天娜)引进并提起修改立法过程,用来增加中国雇佣类移民签证数额(法案名"立即接受中国高才能人法案"– Accept Chinese Talent Now Act Of 2009 – S. 1182)。此法案的提出是中国人在美国移民历史及立法历史上第一次完全由中国人发起的,中国组织组织的,中国精神指导的,中国智力为脊梁的第一次与美国立法,司法及行政体系的挑战。史律师的服务曾被多家国外媒体及中文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游说美国移民改革。 照片拍摄于伊利诺伊众议员 Danny Davis 办公室. 新闻来源: WorldJournal News. 会见美国移民局的Deputy Director